各部门、学院:
按照吉林省教育厅《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吉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通知》要求,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吉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,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课题类别
教学研究课题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。重点课题申请人应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,预期成果体量和质量应高于一般项目。申报重点课题评审未通过的,原则上不转立为一般课题。
申请人根据选题指南(见附件1)提供的研究范围,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,认真凝练研究课题进行申报。申请人可对选题方向进行具体化设计,也可自拟选题。选题表述要符合项目定位,突出问题意识、学科视角、科学严谨、简明规范,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。申请人须在项目论证材料中首先对选题作说明,简洁明了介绍选题所研究的核心问题、研究视角等。教学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,应用对策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。自拟选题与按选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、评审标准、立项指标等方面同等对待。
二、申报条件及要求
(一)申报条件
课题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研究任务与有效组织科研团队的能力)。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,品行端正、学风优良,同时须具备下列相关条件:
1.申报课题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。
2.每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;课题参与人不能参与超过两项本系列课题。
3.已向其他科研课题系列申报的课题不得再向本系列重复申报。
(二)研究周期
以立项通知书日期为研究起始时间,重点课题研究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;一般课题研究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。课题研究周期不低于1年。教育厅定期组织课题开题、中期检查及结题评审,课题负责人需按要求提交相应材料。结题评审通过后予以结题,颁发结题证书。
(三)结题要求
重点课题结题时,须有一篇课题主持人在省级以上正规刊物公开发表的论文成果。一般课题结题时,须有一篇课题主持人或课题组成员公开发表的论文成果。
(四)申报名额
本年度学校分配到吉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名额共计30项,申报结束后,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,遴选优秀课题推荐至吉林省教育厅。
五、材料报送要求
1.课题申请人需填写《吉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请书》(见附件2)与《吉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》(见附件3),《吉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请书》内含填表说明,各申请人按要求填报和装订。
2.请各单位于6月1日11:00前汇总本单位申报材料,将《吉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请书》纸质版(一式三份)依据《吉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》顺序排序后统一报送高等教育改革与质量评价中心(正心楼220室),电子版个人文件夹以“负责人姓名”命名;学院文件夹以“申报数量+学院+基础教育”格式命名,材料包括《吉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》与全部个人申报文件夹,统一发送邮箱:1754385466@qq.com。
联系人:孙宏伟
联系电话:1874366367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