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学院:
根据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《关于开展吉林省第十三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》(吉教科研字[2024] 1号)(附件1)要求,现组织开展第十三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申报工作,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奖范围和奖项设置
1.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,全省教育工作者在教育科研方面正式出版和发表的成果,或不宜公开发表和出版但被行政管理部门采纳的决策咨询类成果,经各组织单位遴选推荐参加此次评奖。
2.本届评奖共设研究成果奖项550项,设著作类、论文类、决策咨询类三个类别,并分别设置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。
二、申报要求
1.本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采取限额申报(我校限额20项)。
2.本届评奖每人只限申报一项。两人以上合作署名的研究成果,原则上由第一作者申报。
3.系列丛书只能单本著作独立参评;同一作者、同一书名的多卷本著作只能整体参评,不能单卷参评。
4.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能申报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:
(1)非教育科学研究类成果;
(2)教材类成果;
(3)公开出版的论文集中的论文;
(4)已经在相当于或高于本奖励级别的评奖活动中获奖的成果;
(5)著作权等有争议且尚未解决的成果。
5.本届评奖不受理个人申报。
三、评奖程序
1.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下发评奖通知。
2.学校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各单位申报;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,按上级部门规定限额,择优推荐吉林省第十三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申报。
3.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申报材料,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,审核不合格的材料将取消参评资格。
4.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聘请专家进行评审,公示拟获奖名单,无异议后上报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布。
四、申报方式和材料要求
1.本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活动采取在线申报方式,申报地址为https://jykygl.jlipedu.cn:8085/,申报时间为2024年5月1日-5月21日。
2.申报材料包括《吉林省第十三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表》及活页(详见附件2)、成果材料、盲审成果材料三部分。成果材料包括参评成果,成果转载、引用或被采纳情况证明,成果示范、推广及社会影响等情况证明。其中,论文类成果需提供成果原件的封面、版权页、目录、内文;著作类成果需提供成果原件的封面版权页、目录。盲审成果材料,即指隐去全部个人信息的成果材料。涉密材料按涉密相关要求上报。
3.在线申报时,申报表及活页将于信息填报完整后自动生成;成果材料、盲审成果材料须分设为2个PDF文件上传,每个文件大小不得超过50兆。
4.著作类成果需要提供成果原件2份,即原件1份,隐去个人信息的原件1份。
5.各单位于5月21日前将申报表、活页及汇总表(详见附件3)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754385466@qq.com,著作(原件1份,隐去个人信息的原件1份)以学院为单位前送到正心楼220室。
联系人:孙宏伟
联系电话:18743663674
附件:
1.关于开展吉林省第十三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
2.吉林省第十三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表及活页
3.吉林省第十三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
高等教育改革与质量评价中心
2024年4月28日